原始社会的崇拜,巩固和发展父系血缘关系,

大家好,我是陈中宇,今天来和大家聊一聊祖先崇拜。

祖先崇拜是由原始社会的生殖崇拜蜕变而来的,其特点是把自身的血缘祖先作为崇拜对象。它在私有制出现以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,在巩固和发展父系血缘关系,确立和保证氏族和宗族物质财富、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的继承和分配方面,都有着巨大的作用。黄帝被视为华夏族的缔造者,奠定了华夏族祖先崇拜的模式。至今,黄帝仍然是华夏子孙始祖的象征,陕西黄帝陵墓已成为全球华夏子孙祭始祖的圣地。

华夏先民的祖先崇拜,在“天下为家”的“大同”时代,既保留了父系氏族社会的血缘纽带,又步人了治国的“君位世袭”“亲亲”制,导致了华夏祖先崇拜向现世的“孝道”发展,以及“圣贤崇拜”向现世“忠君”发展,形成两者相伴相依的社会政治文化模式。殷代进一步发展这一祖先崇拜体系,采用卜辞的方式来沟通祖先神与殷王朝之间的关系,对王族先祖都要以天干的顺序依次祭祀,至殷末先祖已多达位。周朝的祖先崇拜和完善的宗法制结合在一起,天子有七庙,诸侯有五庙,大夫有三庙,庶民祭于寝;天子诸侯之祭,有春、夏、秋、冬之四季祭。这是华夏祖先崇拜与宗法等级制相互适应的宗庙制和祭祖制。

春秋战国时期,华夏族进一步把祖先崇拜与国家的命运紧密地结合起来,荀子在《礼论》中认为:“天地者,生之本也;先祖者,类之本也;君师者,治之本也。”这正如《易·序卦》所说:“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礼义有所错。”这种理论在《左传》文公十三年作出了高度概括,即“国之大事,在祭在戎”。这就为华夏民族“天、地、君、亲、师”五位一体的崇拜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。《左传》隐公三年把“君义臣行,父慈子孝,兄爱弟敬”称之为“六顺”,并把孝敬忠信称“吉德”,把盗贼藏奸称为“凶德”(《左传》文公十八年),为两汉之后祖先崇拜的功能在于推行孝道,圣贤崇拜的功能在于推行“忠君”奠定了理论基石。

秦朝统一六国,为中华民族的大统一奠定了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基础。同时,秦王朝迅速崩溃的历史教训,也使汉朝着力实行以“孝”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道德。这样既能巩固封建社会群体的细胞组织即家庭、家族、宗族,又有助于家长制的中央集权政体的稳定。董仲舒提倡的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”的“三纲”成为汉以来继承和发扬周以来的“尊尊、亲亲”和孔子倡导的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的政治伦理道德观的核心。从此,“百善孝为先”成为中国两千多年来维护封建伦理道德的基本观念,“孝为国之本”则成为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的基本政策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。

汉代以来,祖先崇拜体现在帝王之家立太庙,群臣立家庙。郡县制的推行,导致以行政品级确定官员家族祭祖规格的逐渐形成,增强了祭祖活动中政治与社会地位的因素。明清以来,放宽了明代以前庶人只能祭父的规定,清代庶人可以同时祭父、祖、曾、高四代祖先了。这样,在汉民族中,祖先崇拜是各种神灵崇拜中最为普通、最为浓烈的崇拜形式,成为民间不成文的乡规民俗。祖先受辱,杀父之仇,祖坟被掘等为世人所不能容忍。从崇拜祖先引申为敬养祖先、效法祖先、亲近祖先、以至不愿远离祖先。形成了强烈的寻根思想和普世认同的孝道。

祖先崇拜是我国少数民族和汉族自古以来共同具有的信仰文化,只是家庭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而已。人们认为祖先是氏族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,死后其灵魂仍然可以保护氏族平安。

例如,被白族视为村寨本主的祖先神,都是白族的英雄和著名历史人物。族内设供奉,定时祭祀。傣族所祭祀的寨神或为创寨的先贤,或为保卫村寨的英雄,并成为村寨的保护神。侃族祭祀的祖先分为三种,大神是部落祖先之神,小神是村寨祖先之祖,外神是其他民族的祖先之神,祭祖时将女祖先置于男祖先之前。侗族崇拜圣母,认为圣母是侗族的共同始祖,是民族的护佑神,每村寨都设有圣母神坛。彝族家庭供奉祖先灵牌,彝族将奉祖先之灵视为生命,若家中遭灾,首先抢出的是祖先灵牌,等等。中国少数民族的祖先崇拜分为两个层次,一是氏族祖先,二是家庭祖先,前者最受崇敬。祖先崇拜有多层意义,纪念祖先业绩,寄托思祖之情,求祖保佑;并通过祭祀来强调家族和氏族的血缘关系,以增强氏族团结,激发民族自尊心。

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ierlanlan.com/rzgz/4980.html